广电总局下发通知 风景名胜景区禁止拍影视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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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国家环保总局等机构宣布中国著名风景名胜区九寨沟将禁止进行影视拍摄和大型实景演艺活动。
国家广电总局最近下发通知要求,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内,禁止进行影视剧拍摄活动;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以外范围、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严格限制影视剧拍摄活动。